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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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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制度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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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的制度、政策、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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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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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机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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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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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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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各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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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标准分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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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标准设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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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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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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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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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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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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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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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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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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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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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项目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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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案例研究——浙江、山西和江苏省农村污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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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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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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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机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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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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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典型市、县农村污水治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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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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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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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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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典型县农村污水治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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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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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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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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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 分类: 2.5. 资金来源
- 发布时间: 2022-04-28 17: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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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资金来源如下:
(1) 中央预算内投资
《行动方案》中提到,“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
可见,中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的资金来源还是以地方为主;中央也会安排一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奖补。
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会同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安排投资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实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其中2020年安排36亿元,支持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完成12.5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2) 地方政府投入
《行动方案》中提到,“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可见,地方政府的投入,主要来源是两个:一是土地出让金,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尽管宏观调控措施对这两个资金渠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它们仍将是十四五期间地方政府农村环境治理重要的资金来源。
(3) 县级统筹资金
《行动方案》中提到,“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即县级政府可对上级安排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指导性任务资金和部分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把零散的资金集中、把分散的项目归拢,形成合力,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
(4) 社会资本参与
《行动方案》中提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目前,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难点问题是很难建立一种长期和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从而可以激励社会资本积极有效地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仍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
(5) 信贷支持
《行动方案》中提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信贷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也面临着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的类似挑战,需要探索有效的参与方式。
(6) 农户付费
《行动方案》中提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和城市一样推行“使用者付费”制度,应该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终极解决之道。但是考虑到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目前还只能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逐步建立农村居民的污水治理收费机制,而且仅限于对农村污水治理系统的“运行养护经费”;要想实现更普遍意义上的农户付费制度,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
(7) 捐资捐物
《行动方案》中提到,“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种形式的资金只能是对主要资金来源的微小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