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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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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制度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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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的制度、政策、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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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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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机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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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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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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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地方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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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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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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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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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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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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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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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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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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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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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国农村厕所——黑水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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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分散式与集中式农村废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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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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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初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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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一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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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二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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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附着生长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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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悬浮生长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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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稳定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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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人工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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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土地渗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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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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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常规设计需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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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污水收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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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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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水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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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污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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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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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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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项目村诊断——初步社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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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建立利益相关者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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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现有条件和社区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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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物理条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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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社区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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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基线工程测量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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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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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运营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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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项目成本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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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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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为什么需要社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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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社区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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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社区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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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社区为基础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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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公共卫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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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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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项目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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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运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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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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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融资、补贴和成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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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项目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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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项目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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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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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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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成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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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项目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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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采购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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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采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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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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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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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系统管理、操作、维护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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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农村污水管理项目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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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管理和行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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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运行和维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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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报告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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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操作员培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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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案例研究——浙江、山西和江苏省农村污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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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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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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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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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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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2.2.2.2现行行政管理框架及其职责
- 分类: 2.2.2. 国家层面
- 发布时间: 2022-04-28 17: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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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中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导者,相关工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市、县、乡五级政党机构和行政组织的直接管理下展开。党中央设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工作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和指导机构。作为农村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家层次上,指导中央政府(即国务院)的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执行中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
(一)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是党中央领导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权威指导机构,由主管农村工作的中央领导和中国政府有关农村、农业经济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农村、农业经济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政策。现任组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担任。
每年12月,党中央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总结全年的农村工作并对涉及“三农”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做出重大决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起草会议所需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文件。
(二)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央农办)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现任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担任。
中央农办承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监督有关机构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实施要求等。
(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管理的主要部门及主要职责
表2.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管理的关键机构及其职责
机构名称 | 职责 |
农业农村部 |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具体职责是: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 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 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
生态环境部 |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土壤生态环境司。 具体职责是:负责全国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村镇建设司。 具体职责是: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
科技部 |
•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农村科技司。 具体职责是: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农村经济司。 具体职责是: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 |
财政部 | • 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内设机构是农业农村司。 具体职责是:承担财政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等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