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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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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制度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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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的制度、政策、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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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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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机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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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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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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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地方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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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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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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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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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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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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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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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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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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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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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国农村厕所——黑水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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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分散式与集中式农村废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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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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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初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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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一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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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二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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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附着生长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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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悬浮生长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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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稳定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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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人工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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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土地渗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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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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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常规设计需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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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污水收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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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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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水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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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污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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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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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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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项目村诊断——初步社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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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建立利益相关者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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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现有条件和社区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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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物理条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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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社区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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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基线工程测量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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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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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运营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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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项目成本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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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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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为什么需要社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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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社区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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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社区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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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社区为基础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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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公共卫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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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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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项目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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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运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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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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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融资、补贴和成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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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项目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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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项目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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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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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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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成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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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项目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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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采购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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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采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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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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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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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系统管理、操作、维护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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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农村污水管理项目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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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管理和行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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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运行和维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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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报告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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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操作员培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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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案例研究——浙江、山西和江苏省农村污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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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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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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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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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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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2.2.2.1行政管理框架变迁的历史沿革
- 分类: 2.2.2. 国家层面
- 发布时间: 2022-04-28 17: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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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中国一直没有出台针对农村污水的专项法律。《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均未针对农村污水提出相关具体要求,也未明确具体责任部门。
2008年,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三定方案中包括“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的工作,具体设有“村镇建设司”负责上述工作。从那时起,在中央层面,住建部一直实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工作。
2018年,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批准设立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三定方案中包括“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部的三定方案中包括“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因此,这两个部委的具体工作中也包含农村生活污水相关内容。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其中明确要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这说明农村污水治理属于多头管理状态。
2019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其中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年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它是由国务院扶贫办改组而来,是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主要任务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2月,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解释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具体分工:中央农办负责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具体实施;三者职能虽有不同,还是要通力合作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有条不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由此推测,未来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工作职责也包含农村生活污水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