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介绍
-
第二部分 制度和监管框架
-
2.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的制度、政策、监管框架
-
2.1 综述
-
2.2. 机构框架
-
2.2.1 总体思路
-
2.2.2. 国家层面
-
2.2.3. 地方层面
-
2.2.4.小结
-
-
2.3. 政策法规
-
2.4. 排放标准
-
2.5. 资金来源
-
2.6.省级典型案例
-
2.7. 结论和建议
-
-
-
第三部分 技术基础
-
3. 农村卫生和污水管理概述
-
3.1 生活污水
-
3.2. 中国农村厕所——黑水之源
-
3.3. 分散式与集中式农村废水管理
-
-
4.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
-
4.1. 初级处理
-
4.2. 一级处理
-
4.3. 二级处理
-
4.3.1. 附着生长处理过程
-
4.3.2. 悬浮生长处理过程
-
4.3.3.稳定塘
-
4.3.4.人工湿地
-
4.3.5.土地渗滤系统
-
-
-
5.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
5.1. 常规设计需考虑的问题
-
5.2. 污水收集方案
-
5.3.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
-
5.4.水再利用
-
5.5. 污泥管理
-
-
-
第四部分 项目规划与设计
-
6. 项目规划与设计
-
6.1.项目村诊断——初步社区评估
-
6.2.建立利益相关者小组
-
6.3. 现有条件和社区能力评估
-
6.3.1.物理条件评估
-
6.3.2. 社区能力评估
-
-
6.4.基线工程测量和评估
-
6.5.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
-
6.6.运营模式的选择
-
6.7.项目成本估算
-
-
7. 社区参与
-
7.1.为什么需要社区参与?
-
7.2.社区参与原则
-
7.3. 社区参与活动
-
7.3.1.社区为基础的组织安排
-
7.3.2.公共卫生宣传
-
7.3.3. 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
7.3.4.项目实施阶段
-
7.3.5.运维阶段
-
-
-
-
第五部分 项目融资
-
8. 融资、补贴和成本回收
-
8.1.项目计划成本
-
8.2. 项目实施成本
-
8.3. 项目融资
-
8.4. 补贴
-
8.5. 成本回收
-
-
-
第六部分 项目实施和管理
-
9. 采购和实施
-
9.1.采购原则
-
9.2. 采购方案
-
9.3. 采购计划
-
-
10. 系统管理、操作、维护和监控
-
10.1.农村污水管理项目的可持续性
-
10.2. 管理和行政安排
-
10.3. 运行和维护要素
-
10.4. 报告和监测
-
10.5.操作员培训和支持
-
-
-
附录:案例研究——浙江、山西和江苏省农村污水管理
-
1.浙江省
-
2.山西省
-
3.江苏省
-
4.小结
-
-
参考资料
3.3典型县农村污水治理案例
- 分类: 3.江苏省
- 发布时间: 2022-08-04 11:11:58
- 访问量: 0
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为典型案例,重点聚焦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资金情况。
• 基本情况
泗洪县位于江苏西部,县域面积2731平方公里,下辖建制镇12个、乡4个,街道3个。截止至2020年底,泗洪县已投入4.56亿元建成镇村污水处理厂站150座,新铺设污水管网320公里,建设尾水生态湿地40万平方米,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75%以上。2021年,计划再投入3.8亿元,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扩容增效,并新(扩)建30座村居污水处理站,铺设污水管网200公里,建设尾水生态湿地20万平方米。
• 设施现状
目前应用于泗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有分户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两类设备,其中应用于分户处理模式的一体化设备以A/O接触氧化工艺为主,应用于相对集中处理模式的一体化设备有A/O和A/A/O接触氧化工艺,当有TP去除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用后接人工湿地或化学除磷技术等工艺。泗洪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由建设单位或专业运营公司负责运营。
• 机构框架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是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组织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监管、企业一体化运作”机制,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县城镇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职能,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当地自来水公司代征农村污水处理费。
• 运维费用
项目转入运营期后,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及第三方监管单位、属地政府检查设施运行情况,项目公司适时开展项目质量回头看,并在保修期满时对所有设施进行普查。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的,落实施工单位整改修复,不予改正的扣除相应保修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化验费、设施设备维护费、水质监测费、污泥处理与处置费、运行电费等。根据《泗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泗洪县单户年度运维费用约为675元左右,每年泗洪县的农村污水处理成本约2000万元。
• 资金筹措
泗洪县推行“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 污水费收缴: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财政局制定《关于调整城区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价格和开征农村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洪发改价发﹝2021﹞3号),决定农村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4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6元/吨,执行全省最低收费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2.4元/ 吨,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2.9元/吨。)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约600万元。
(2) 政府财政兜底:县级财政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整合各项涉农涉水财政资金(例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黑臭河道综合治理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等)。目前县政府每年需要补贴1400万元左右。
(3) 其他途径: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同时考虑让相关企业参与村内其他管道的新建或改建(新建集中居住区、新建农房)工程,从中适当盈利,获得部分运维资金。